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时间:2024-05-27 21:04:22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房屋租赁三方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1

甲方(出租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租方):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户型朝向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购房合同登记号):,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房屋(□已/□未)设定了抵押。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居住□商业□厂房□其他

(二)甲乙双方按照房屋所在地相关法规定,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甲方应于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在《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上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赁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_____/月,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币(大写)(¥_____元)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由甲方承担,由乙方承担:

(1)水费

(2)电费

(3)电话费

(4)电视收视费

(5)供暖费

(6)燃气费

(7)物业管理费

(8)房屋租赁税费

(9)卫生费

(10)上网费

(11)车位费

(12)室内设施维修费

(13)其他

第六条居间服务

(一)丙方应当认真负责地位甲方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提供机会或媒介服务,如实报告有关订立《房屋租赁三方合同》的事项。

(二)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大写)(¥:_____元)

(三)本合同签署后,如租赁双方解除、中止或变更租赁关系的,租赁双方扔应向丙方支付上述约定的佣金。

第七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乙方保证遵守国家、房屋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该房屋及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适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三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间。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并就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抵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第十条约定支付违约金并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约定日期支付租金达十日的;

2、欠缴各项费用达伍佰元的;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该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的;

6、转租未经同意的;

7、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第九条第二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第九条第三款约定情形之一的,按月租金的贰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回复原状;守约方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二)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剩余租期相应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每日房屋月租金百分之五的标准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超过十日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本条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若发生争议,由三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租方):乙方(承租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地址: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丙方(居间方):

地址: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租赁三方合同2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北京军港精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 ……此处隐藏23976个字……侵权、合同纠纷等)致使丙方不能正常使用租赁物的,甲乙双方应负责排除妨碍,保证合同继续履行。如因此造成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乙双方承担赔偿责任。致使丙方无法对租赁房屋进行正常使用达到连续3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达到5日的,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应向丙方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先行支付上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金。

(五)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影响丙方正常办理各项经营活动所需的审批手续,或者影响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租金,赔偿装修费用及全部经济损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丙方无正当理由拖欠租金达两个月以上;

2、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丙方将租赁物转租第三人(转租邮政企业除外);

3、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租赁物或者在租赁物内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和乙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丙方的装修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

1、迟延交付丙方租赁物达到或超过10日的;

2、因甲方原因或乙方原因导致该租赁物附属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或造成供水、供电中断,且中断时间持续超过3日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5日的;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租赁物的维修责任,致使租赁物存在安全隐患,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租赁物的;

4、因租赁物产权存在瑕疵或者存在抵押权等第三方权利,影响丙方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项手续,或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的;

5、本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因本条第(一)款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因本条第(二)款解除本合同的,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或者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赔偿丙方装修费用和由此给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方和乙方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或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另一方的追索权。

(四)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丙方基于本合同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义务,并不得单方提前收回房屋,终止丙方承租房屋,如由于上述原因影响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的提前终止

(一)租赁期内,除法律或者本合同规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如确需提前终止的,提出方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对方,经三方协商签订终止协议。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乙方赔偿丙方后,享有对甲方的追索权;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乙方须向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并退还丙方装修费用(可按年限折旧)及已付剩余租期的租金,并承担丙方搬迁费、营业损失以及丙方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的费用等,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违约责任;因丙方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的,丙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但乙方须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甲方损失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丙方不承担对甲方的违约金及由此造成的甲方任何损失。

(二)该租赁物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本合同自行终止。自政府正式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乙方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丙方在房屋被拆之前搬离,如国家给予房屋使用人补偿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搬迁费等),甲方应全额付给丙方,不得扣留。

(三)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丙方的事由,致使该租赁物及其附属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本合同继续履行已无可能的,三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因此解除合同,乙方应在10日内退还丙方已经支付的剩余租期的租金;若有修复可能,也可由乙方进行修缮后丙方继续租赁,修缮期间应相应减免租金。

(四)因丙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管机关政策调整,致使发生丙方网点撤销、迁址等情况,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三方互不承担责任,但丙方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条租期届满

(一)如甲方和乙方不同意在租赁期满后再向转租该租赁物,应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确保丙方有足够时间另选他址。如三方无异议,三方共同签订续租合同,租金应不高于当年当地同等设施的平均价格水平。在同等条件下,丙方享有所租赁房屋的优先续租权。

(二)丙方必须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解除、或合同提前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搬出属于丙方所有的全部物件(包括监控设施设备、空调系统),否则视为丙方放弃对上述物件的所有权,甲乙双方可协商处置。

第十三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一)租赁期内,甲方如将租赁物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部分或全部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得丙方同意,但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丙方,丙方享有同等价格的优先购买权。租赁物转让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甲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租赁期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丙方如欲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征得甲乙双方的同意。取得租赁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承租人,享有原丙方的权利,承担原丙方的义务。

第十四条租赁物更名

若甲方或乙方在租赁期内改变租赁物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称,须提前半年书面通知丙方。若未尽通知义务给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赔偿。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丙三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它约定

(一)三方应保守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其它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透露或不正当使用。

(二)本合同全部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九份,三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三方应向当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备案手续。

出租人(签字):转租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承租人(盖章):

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约时间:

(签字)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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