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1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_年修订本)、《计价格[20_]10号》文。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设计的费用以人民币结算,本合同设计收费为人民币(大写) )。
2、实际设计费按实际方案建筑面积×单价(其中 按 元/平方米、)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4、设计费含图纸盖章费(盖章单位设计证书等级:建筑工程甲级),含税 金。
5、如分批出图,按已交付成果的工程量支付设计费。
6、如设计内容、范围及投资发生变更时,其设计费用根据相应的变更进行计算。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工作用基础资料,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延长;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设计文件未通过审批前的修改不计付设计费用;如通过审批后作重大修改、变更,设计变更工作量在原工作量30%内的不计设计费,超出原工作量30%部分按原设计收费标准的50%计取设计费。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工本费按200元/公斤计取。
6.1.5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
6.1.6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发包人用于本合同的项目情况除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时,需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付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等。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土建为50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根据设计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设计费。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除设计人的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由于设计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每延误一天,应按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2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3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协商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由南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8.7 本合同一式 肆 份, ……此处隐藏31409个字……p>
(7)工程完工验收后,经甲方确认,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_______%作为进度款。剩余工程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保修期满时甲方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三、图纸要求
1、乙方提交的设计图纸应该详细,且应标明材质、用料和颜色。
2、乙方每期提交的图纸均应提供_______份,甲方要求提交更多份数时,乙方不得拒绝。
3、乙方提交图纸时不得要求必须使用某种品牌的产品。
4、甲乙双方约定,完成图纸的总工期为_______天,从甲方支付定金时开始计算,乙方完成每期图纸不得超过_______天,若乙方提交图纸后甲方不及时确认造成工期延误的,由甲方负责;若乙方无故拖延工期的,甲方可相应扣除乙方的设计费。
5、若甲方确认图纸后认为需要做较大修改,则乙方应修改至甲方满意,且不得加收设计费。
6、若甲方将图纸提交审批时,上级领导认为图纸不合格,则甲方可要求乙方进行修改,乙方可要求甲方增加一定的设计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须如期向乙方提交设计所需的资料,并保证所提交资料质量达到工程设计要求。
2、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额支付乙方定金和工程款。
3、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设计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1、乙方应如期向甲方提交本合同规定的设计文件,并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规范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设使用要求。
2、负责本合同所列工程设计项目开工前的设计交底工作。负责该项目施工期间及时解决与设计有关的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的验收。
风险提示: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的确定关于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主要指建筑主体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分为四类:
第一、对于临时性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
第二、对于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
第三、对于普通房屋和构筑物,其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第四,对于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对于专业建筑工程,则应按照相应的专业技术规范要求确定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对于具体工程项目,其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则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建筑等级、重要性来确定。在建设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内,工程承包人应当对该工程的主体结构(包括地基基础)进行保修。
对此如果仍存在疑问,建议制定合同的时候咨询专业律师,或者交由律师帮您起草,避免定制的合同违反规定而无效。
3、乙方应保证该设计的使用年限应达到_______年,若应设计问题达不到要求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风险提示:保密、知识产权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等的知识产权;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并给设计人以补偿;
另外,设计人也应当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
六、保密条款
本合同设计的所有文件均属保密资料,合同双方均应保证任何文件、会议纪要、往来材料都不被泄露,不被再次进行其他商业使用,若甲方须将乙方提交的图纸在该工程的相关项目上重复使用,甲方须与乙方协商。
七、违约责任
风险提示:赔偿金的确定
由当事人协商确定赔偿金金额,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合同回避了关于赔偿金的约定,或空白、或划去、或直接删去关于赔偿金的规定。
如果发包人和设计人在合同中事先约定了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应当按约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实际损失的一定比例,值得注意的是,在约定的赔偿金不过分高于实际损失时,法律应当首先尊重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承认双方约定的正当性。
若当事人约定的赔偿金远远高于实际损失,基于公平原则,法律应予以必要干涉。因此,当事人在约定赔偿金时,应充分考虑设计文件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慎重填写赔偿金金额。
1、由于乙方原因没有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文件时,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为该设计阶段设计费_______%,作为违约金。
2、由于乙方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时,乙方有责任在设计上继续采取补救措施,并酌情赔偿甲方因此而实际发生的部分经济损失,全部赔偿金额不超过该部分工程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不履行合同时,乙方不返回定金,且按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另付设计费。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应双倍返还甲方定金,同时返还已收取定金外的全部设计费。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意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均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无必要,合同继续履行。
八、合同效力条款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日期以甲乙双方中最后一方签字的日期为准。
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设计合同时,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3、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停止设计工作的,已付定金不予退还。
4、本合同自双方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终止,双方协议提前终止的除外。
九、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交工程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备案_______份。
3、本合同实行当事人自愿鉴证原则,可将合同文本提交所在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合同鉴证,以保护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所形成得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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